招生热线:4001 888 119

全国

清大东方消防人才的摇篮

专注消防培训17年,消防培训行业领跑者。
清大东方服务号
  • 1
  • 2
  • 3
  • 4
  • 5
首页 > 消防科普 > 法律法规
分享到:
这地发布新规:严惩消防工程师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不足现象!

2022-04-01    标签: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: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

近日,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关于调整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》相关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。

 

通知明确表明:重新调整消防行政处罚标准,消防设施操作员少于6人且中级资格少于2人、消防工程师少于2人或无一级消防工程师以上情形定位严重阶次,最高罚款10万元!

 

全文如下

↓↓↓

 

各省辖市、航空港区消防救援支队:

 

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》(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),总队在《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调整〈河南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〉部分内容的通知》(豫消函〔2021〕155号)的基础上,对与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》相关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了修订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

 

各单位执行中遇到的问题,请及时报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。

 

 

原文链接:

http://ha.119.gov.cn/arc/13-14098.html

 

本文链接地址:http://www.qddfxfpx.com/articledetail-581886.Html

相关推荐:
一消考点 | 灭火救援力量
惠州清大东方为博罗县18镇街开展消防知识和监督检查能力提升培训
一消考点 | 四大系统之消防调试知识点汇总
其他栏目
Copyright © 1996 - 2025 清大东方消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
沪ICP备2025110086号-2
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9330号
联系电话
4001-888-119
微信公众号
清大东方新视角
消防课堂

     欢迎来到清大东方消防学校


    离您最近的校区:

   


在线留言
请正确填写以下信息内容,清大东方教育顾问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
客服
公众号
小程序
电话
4001-888-119